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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班级学纪学风考评细则

作 者: 日 期:2015/3/16 10:44:45 人 气:

 

   为了班级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强化系部对班级的管理职能,在教务处《班级管理考评细则》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总分:基数为20分,加分后总数不超过30分,减分后总分不超过0分。每月考评一次,班主任教务工作方面的工资以此为依据。

二、各奖罚分:

1、年级月出勤率前3名班级分别奖321分;月出勤率后3名班级分别扣123分。

2、上课睡觉一次满5人扣0. 2分,每增加5人扣0.2分,上课玩手机1人一次扣0.5分,玩游戏,听歌、聊天1每人次扣0.5分。

3、上课时段内(包括早晚自习)看电视一次扣1分。查堂时发现栓后门的班级一次扣0.5分。上课时段内(包括体育课、实训课,自习课)在外游荡每1人次扣0.5分。

4、被任课教师反映上课纪律差的,每次扣1分,有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老师情况的,每次扣1分。

5、每月任课教师对班级学纪学风评价得分在年级前3名班级分别奖321分;后3名班级分别扣123分。

6、参加学院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并获得名次的班级按获奖等级奖班级管理分1-3分,未按要求参加的扣1-3分。

7、班级在培养职业理想,开展专业学习与竞赛活动有突出表现的加1-3分。

8、在学院专项学纪学风整顿中,排名在年级前3名班级分别奖321分;后3名班级分别扣1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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